我們的標準品(除部分產品外)符合RoHS指令。
我們適用的產品通常被歸類為歐盟 RoHS 指令(2015/863/EU)第 9 類(監控和控制設備)。
| 標題 | 回覆 | 評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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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○ | 歐盟RoHS 2認證(10種限制物質) | |
| ○ | 歐盟RoHS 2認證(10種限制物質) 防爆針對內部齒輪馬達 不符合規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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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 | 歐盟RoHS 2認證(10種限制物質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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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 | 歐盟RoHS 2認證(10種限制物質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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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 | 歐盟RoHS 2認證(10種限制物質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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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 | 歐盟RoHS 2認證(10種限制物質) |
■ RoHS指令
限制在電氣和電子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質
除了鉛、六價鉻、鎘、汞、多溴聯苯 (PBB)、多溴二苯醚 (PBDE) 之外,根據 RoHS 指令,四種新元素: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 (DEHP)、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(BBP)、鄰苯二甲酸二丁基也將作為有害物質在歐洲電子產品中受到限制(總共 10 種物質)。
【立法目的】
RoHS是一項旨在減少危險物質對人類和環境造成有害影響的法規。受限制的材料會對環境造成危害,污染垃圾掩埋場,並且在生產和回收過程中存在職業暴露風險。
我們面向中國市場的標準品(除部分產品外)符合中國RoHS指令。
■中國RoHS
GB/T 26572-2011 電子電氣產品中限量用物質的要求
SJ/T11364-2014 ー 電子電氣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識別要求
2026年1月1日,一項關於電氣和電子設備的法律頒布,限制了有害物質(鉛及其化合物、六價鉻及其化合物、鎘及其化合物、汞及其化合物、多溴聯苯(PBB)、多溴二苯醚( PBDE)、鄰苯二甲酸二丁酯(DBP)、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(DIBP)、鄰苯二甲酸丁酯(BBP)、鄰苯二甲酸二辛酯(DEHP)以及政府指定的其他有害物質)的使用。該法規定了「環保使用期限標識」和「產品中有害物質的標示」。